欧盟于2009年11月通过“能耗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”即ERP指令:2009/125/EC。代替原来指令:2005/32/EC 明确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出口到欧bai盟的产品CE认证中,必须包括LVD+EMC+ERP检测方面的指令。 CE认证中进行能源效益测试,准备产品生态说明文件,简称ERP认证。 目前,通过法规要ERP检测的耗能产品有:电脑ERP认证、电视机、充电器、节能灯、灯具的ERP认证。 欧盟规定: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检测或ERP认证要求(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) 欧盟新版CE认证—ERP指令—2009/125/EC正式发布: ERP检测的产品有: 节能灯ERP认证要求:NO.244 AV产品、IT产品的ERP认证要求:**275 TV产品的ERP认证要求:NO.642 机顶盒的ERP认证要求:**07 镇流器、荧光灯的ERP认证要求:NO.245 外部电源、适配器、充电器的ERP认证要求:NO.278 美国DOE认证和欧盟ERP认证,加州CEC认证的区别 DOE认证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(10 CFR 430)明确规定: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,都应达到小能效等级:level IV且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。不仅如此,也强制要求制造商、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。排名靠前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(Compliance Statement),*二是产品的报告(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),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,递送至美国能源部(DOE, Department of Energy)。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布之格式填写,其中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制造商/品牌商提交。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产品类别(product class)、制造商/品牌商名称、效能(%)、无载时功率消耗(W)及额定输出功率(W)。 标准依据: 美国联邦法规:10CFR429和10CFR430;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;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 CEC认证简介 CEC认证 CEC认证是由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**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) )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(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)。该法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,节约能源,减少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。 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出现在日常生活,“节省能源”将成为21世纪所有人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。美国加州能源**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,CEC)即将在2006年7月1日针对AC-DC与AC-AC外部电源供应器的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全新的强制性标准,届时,几乎所有电子产品都将遭受冲击。 该标准将涵盖所有使用外部电源供应器(如充电器和适配器)的产品,包括手机、家用无线电话、便携式音乐播放器、掌上游戏机、玩具等,并要求这些产品在待机与使用状态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运用能源。 这意味着在2006年中以后,所有在美国使用,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、外部电源供应器、适配器、充电器都必须改变设计。 除了节省能源外,CEC的新规范也将在环保方面产生重大影响。据该公司统计,若所有加州的外部电源供应器都能遵循新的标准,则每年加州将能减少**过360,000吨的二氧化碳放射量,这个数目相当于60,000辆汽车的每年放射量。 该法规规定,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,该法规为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、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。按照该法规要求,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,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。